释义 |
股东出资时间应遵循公司章程,不应受限。如超出经营期限,可要求企业纠正或延长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包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额和时间。股东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约定,原则上无限制。如果出资期限超出公司经营期限,企业可被要求纠正或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载明以下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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