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会决定,如果单位党支部没有设支部委员会的话,则由支部大会决定。如果有支委会,尽量在支委会层面解决。支委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如果存在近亲属关系,在召开支部委会时应当回避,但这是确定积极分子人选,通过后期培养过程中,发现积极分子如果有违反道德、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