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生证丢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但是国家现在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改成了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生育登记表、夫妻双方近期的2寸合影照。如果是生完孩子后再进行补办生育登记服务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二孩《计划生育证》。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办理《计划生育证》条件,无正当理由未领取《计划生育证》怀孕生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