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啊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有: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二、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三、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1.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2.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3.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四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4.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四、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的证据有: 1.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2.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3.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书。 五、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有: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5.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6.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7.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六、证明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证据有: 1.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七、证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有: 1.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人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3.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有哪些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有哪些证据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有以下这些证据: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3、一方赌博或者吸毒屡教不改的证据;4、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并不是分居两年)的证据;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4.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5. 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6. 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7. 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8.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9. 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1. 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2. 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3.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4. 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5. 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1. 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3. 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4. 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1. 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2. 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1.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2. 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3. 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4.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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