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3个月的银行工资或纳税证明;在异地缴存的交近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近6个月缴存流水、异地贷款情况证明等。特殊材料:期房贷款交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贷款交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