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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申请不通过的原因
释义
    一、失业补助金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两种,分别是未曾缴纳社保;现在正在就业中。如果员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需要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后7天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在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
    1、缴费年限(1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
    2、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公司倒闭、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约、被辞退等情形;
    3、失业登记: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失业补助金按6个月发放,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待遇,但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办法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金等待遇。·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失业补助金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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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