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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释义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3、调整的法律不同。行政复议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行政诉讼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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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9: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