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一般是被起诉并且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但你这边未履行民事责任,被执行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因为当事人欠债未还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被限制消费,交通事故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偿清所有债务之后,并且承担应尽的赔偿义务后,就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对于虽然债务没有还清,但是在获得提出申请执行限制高消费令的人同意之后,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