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脸识别”领取 养老金 、建立与 广东 的就医结算平台、大学生也可参加 失业保险 从之前召开的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出台多项为民、惠民、便民新举措,让 社保 普惠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去年,自治区人社厅承诺今年在 医疗保险 工作中实现突破,年底将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此举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异地看病、缴费。据悉,今年我区将扩大区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加快与广东省就医结算平台对接,建立统一的医保药品代码库。扩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范围,新增 南宁 、 北海 、 防城港 、 百色 、崇左5个试点城市。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人头付费、团购谈判机制,建立部省两级重点联系工作机制。今年,我区所有统筹地区将开展 基本医疗保险 付费总额控制工作。 在 生育保险 方面,规范政策,落实待遇,全区范围内将全面推行 生育 保险费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制度,重点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在养老金项目上,推出并打造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新亮点,在自治区本级、 柳州 市、北海市开展“人脸识别”认证试点,逐步建设认证方法和模式统一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认证平台。在失业保险项目上,今年我区将探索在校大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以便解决毕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失业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失业预警应急预案,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代表性。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