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损维修后又出问题谁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的确是定损里面,它有这个项目,但是维修的地方他没给你修好,可以要求他们无偿返修,因为维修也是有质保期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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