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慢病卡丢失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第十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 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