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完善遗失物盗窃物善意取得制度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一、捡到东西有报酬吗 关于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二、抢救遗失物的权利有哪些 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包括以下: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