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不满1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577元;
 2,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377元;
 3,35-110千伏以下: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327元;
 4,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 177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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