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还是离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辞职与离职的区别:1、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2、离职,指的是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和原单位职务的劳动法律制度。3、申请辞职与自动离职对于劳动者个人的权益而言是有影响的。 法律分析 一、辞职与离职的区别 1、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如用人单位对员工有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 (2)根据员工自己个人的意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关系;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离职,指的是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和原单位职务的劳动法律制度。离职可分为两种情况: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2)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申请辞职与自动离职对于劳动者个人的权益而言是有影响的。 (1)申请辞职是劳动者依法按程序从原单位辞职,国家法律法规对申请辞职的劳动者权益予以保护。 (2)而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国家法律对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惩罚性,它体现在对自动离职的劳动者,如果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他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再计算了。而工龄的长短可能又会影响到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待遇。所以当劳动者决定辞职时,最好的做法是首先直接跟主管提交辞呈,诚实地说明辞职的原因,然后与主管商量,如何将工作合理移交,辞职过程中双方都应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二、离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员工离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解除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法规矩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越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单位制度办理交接。 员工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以后,应该按照单位制度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好在单位相关的工作,用品等。若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理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等情况下,单位是有权要求其补偿单位损失。对于离职,是必须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交接,若交接时间长于离职申请时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避免产生纠纷。 3、员工离职以后,应该督促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三、违法被辞退or被逼离职救济办法! 劳动保障涉及千家万户紧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模式下,因人事管理、业务管控、工资结算等事项可能拆解给不同企业负责,导致劳动用工主体与法律关系难以界定,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特别是农民工往往从事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大、有毒有害的作业,又缺少较为全面的保障和农民工自身的安全知识较弱,维权更为艰难。 针对劳动维权难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途径之一: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维权途径之三: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维权途径之四: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 《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维权途径之六:信访 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当然,哪种途径最适合你的情况,最直接的方式是先咨询律师,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匹配维权路径,尽快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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