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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采购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释义
    合理低价法
    对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计算其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B(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开标现场招标人抽取的下浮率λ(控制价在预算的基础上已经下浮的λ从3%、3.5%、4%、4.5%、5%、5.5%、6%中抽取,控制价在预算的基础上没有下浮的λ从6%、7%、8%、9%、10%、11%、12%中抽取)综合确定合理低价下限值C,C=B×(1
    λ),B不含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有效投标单位5(含)家以下,B为所有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单位超过5家,B为去掉报价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最大值和最小值出现多家相同时,只分别去掉一家报价;有效投标单位超过10家,B为去掉报价二个最大值和二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最大值和最小值出现多家相同时,只分别去掉二家报价;有效投标单位超过15家,B为去掉报价三个最大值和三个最小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最大值和最小值出现多家相同时,只分别去掉三家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低于合理低价下限值C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下限值C的,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
    3名中标候选人。
    有哪些评标方法除了合理低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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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