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某某对方口头说认你当干儿子,送你一套房子,那么赠与人说又不想要你这个干儿子的时候可以吧房子拿回来么 |
释义 | 父亲赠予儿子的房产可以收回,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收回进行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老人有两套房子,一套已经过户给了大儿子,老人去世后,另外一套房子,大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应这样分配房产:继承开始后,一般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老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老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立遗嘱不分楼给二儿子,二儿子不在场,立遗嘱有效吗?谢谢你 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立遗嘱是老人自己的事情,跟子女无关,老人也不是必须要把遗产全部都分给子女。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1、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3、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4、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儿子去世了,儿媳有继承权吗?谢谢你 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续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分割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子去世了,儿媳妇有继承权吗?谢谢你 儿子去世了儿媳妇还有权利来继承父母的家产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儿媳及女婿不属于公婆及岳父母的继承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即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产权人死亡,现在配偶和孩子有继承权,但是如果配偶把房子立遗嘱传给儿子,儿子的妻子有没有可能分享这个财产? 产权人配偶去世的,通常是可以由子女依法律规定予以继承的。但如果被继承人尚未取得该房产所有权,或被继承人已经取得产权证,但依法订立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排除其子女继承该房产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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