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当兵手机使用规定
释义
    当兵可以玩手机,但不能随便玩手机,因为部队对士兵使用手机有着严格的规定,需要按照规定使用手机。
    严禁军人在正常工作日使用手机,手机只能在日常休息,周末以及节假日的时候使用,平时的时候,是要交给专门负责保管手机的人统一保管。
    具体如下:
    第一点,土兵参加部队组织的教育、操课、会议等集体活动时,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利用手机储存、发送不健康短信、图片、短片和非法言论,不得利用手机上网。
    第二点,手机通常为一机一号,变更手机号码或使用多个号码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更换机型应及时备案。
    第三点,不是使用手机对象的土兵持有手机的,必须上激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返回部队后再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场所。
    第四点,各单位对土兵使用手机情况要经常检查督察,及时了解土兵使用手机通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点,对擅自持有、使用手机的,应当一律收缴;必须关闭远程数据同步、位置服务等功能。对违反规定在不应该使用手机的场合使用手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奇和适当处罚。
    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等场所;在设有有线通信工具的场所工作时,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谈论、传送涉密信息。军队开设的寻呼台不得发送涉密信息。军事秘密载体应当有专人保管,严格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在涉外、会议和宣传等活动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二百八十二条
    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不使用时,通常集中保管。具体使用时机和管理办法,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机关人员使用公网移动电话的管理办法,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
    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5: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