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平时预审党员入党材料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要求不够严格,入党材料质量也不高,有的材料中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