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不难理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其它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具体形式 1、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 2、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1)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二、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 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