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北京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可以进入主城区,国六排放标准实施之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会被限制进入主城区,将会有一部分车辆面临无法使用的境地。所以在国六标准未实施之前,北京国二排放是不能上路的。当然,有一部分国三车型也可以通过改进三元催化器、OBD、ECU等系统进行升级排放标准,从而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继续上路,但无法升级排放标准的车辆将无法继续在主城区继续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