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工商务局主要负责什么 |
释义 | 商务局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内容: 1.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主要职能有: 1、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2、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的优化调整工作,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 3、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外资利用的年度计划。 4、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确保装备供应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一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办公厅,并根据需要,得设他附属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织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之。 第十三条 政务院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一人,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一人,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之。政务委员得兼任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各部的部长。第十五条 政务院根据并为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规定的施政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一)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 (二)废除或修改各委、部、会、院、署、行和各级政府与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务院的决议、命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 (三)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议案。 (四)联系、统一并指导各委、部、会、院、署、行及所属其他机关的相互关系,内部组织和一般工作。 (五)领导全国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 (六)任免或批准任免第七条第九款乙项规定以外的各县市以上的主要行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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