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维护个人名誉权? |
释义 | 名誉权是人身权。人身权是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想咨询一下个人名誉受损的问题 个人名誉被侵权了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侵犯名誉权之类的问题? 一、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4、法律依据4、法律依据4、法律依据(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二、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二、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二、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二、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影响到公民的名誉,但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1、正当的评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正当评论,可以涉及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或评论。如舆论工具对违法犯罪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鞭挞;对著作、创作、演讲和表演进行评价;在选举中,选民对被选举人发表意见;公众对领导的评价;公民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等。当然,这种评论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发表的意见。至于意见是否正确,不能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即使对某人的评论有所贬抑,不完全正确,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报复或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机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和诽谤,则属不当评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2、法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范围内的行为,影响到特定人名誉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种情况还包括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工作人员的法定职务行为。进行这种职务行为是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因而是合法的。但是这种职务行为必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而且必须是善意的。具体地讲,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性质必须是法律规定或许可的职务行为,行为的目的必须是善意的。只有符合这几个条件,才是法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如果行为超过法定范围,影响特定人名誉或者在职权范围内恶意中伤、诽谤的,则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的发言中,如有涉及贬低特定人评价的,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其发言的某些内容属于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或者把会内涉及贬低特定人名誉的言论向会外散布的,或者在会议之外发表贬低他人名誉的言论,则应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3、特定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行为。在社会群体中,有的民事主体之间:如合伙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特殊的利益(利害)关系,法律不禁止他们相互之间基于这种特殊关系,对他人进行传述或评价。即使传述或评价对他人有所贬抑或者传述的内容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如合伙成员之间说明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及信用状况;夫妻之间的谈话;父母向子女传述关于子女恋人的传言等。这种传述必须限于利害关系人之间进行,不能扩大。否则,造成对他人名誉有损害的,则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4、受害人事先同意的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受害人事先同意公开其隐私,结果名誉受到损害,受害人不得请求名誉权保护。但是,受害人的同意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不是受胁迫、欺诈而作同意表示的。这种同意必须为明示,而不能为默示。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不得超越对方事先同意的范围。否则,行为就具有违法性,造成名誉损害的,构成名誉侵权。 想咨询他人侵犯我的名誉权肖像权如何处理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处罚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以侵犯人格权为由提起诉讼,如果后果严重,还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予以治安拘留或者是罚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请咨询民法典规定如何处置侵犯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处理方式如下: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要件。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2、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请咨询民法典规定如何处理侵犯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处理方式如下: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要件。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2、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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