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来讲,一个公民对另一个公民的救助义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一是法律上的救助义务。道德上的救助义务归人们的良心管辖,是自愿行为,在有能力救助的条件下选择不救助的人,受到的是其自身的良心和社会道德的谴责,无强制性义务。比如一个会游泳受过救助培训的人路过河边遇到一位陌生人掉到水里,但他并不伸出救助援手时,人们所能做得是从舆论上谴责他,但是并不能要求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