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有: 1.占有 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2.使用 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3.收益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4.处分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二、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表现是有哪些 行为人的行为可能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情形一般包括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盗窃别人财产,抢夺别人财产等。也就是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遭到了损失,那就属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三、财产所有权是绝对权吗 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