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支持博士生培养工作,调动青年高端人才积极性,经国务院同意,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3000元(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确定);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依照执行。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博士生培养工作,调动青年高端人才积极性,经国务院同意,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3000元(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确定);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依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