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
释义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一、哪些人不得假释 第一,对于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第二,因为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的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样也不得适用假释。因为这些人的主观性的恶很强,社会危险性大,改造的效果不一定明显。 二、为什么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第二,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第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 三、有期徒刑有政治权利吗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该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有很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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