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自己注册和代理注册有什么区别 |
| 释义 |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稍有差别。 1、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2、在提交的书件方面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代理委托书。 3、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 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4、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 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一、商标许可备案具体步骤是什么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4)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B.报送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4)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C.报送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D.报送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2、具体说明: (1)备案表应当打字或印刷。许可人/被许可人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一个注册号对应一份备案表。 (3)一份备案表许可人只能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共有商标的,许可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共有许可人均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在商标局未予以备案前可以撤回。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许可人、被许可人双方同意。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不予撤回。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备案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备案书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规费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费为300元人民币。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中扣除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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