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了也没有证据法院会有什么结果 |
释义 |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实在证明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依人民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以上诉,还可以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此外,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一、法院调查取证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院调查取证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 1、法律的规定; 2、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 3、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 4、申请调查取证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会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二审人民法院需要立案,然后依法判决。法院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 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二、法院调查取证法律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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