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可以申请几次 |
释义 | 当事人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全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判判定实施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都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人申请再审时,建议应当收集好充足的证据链条,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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