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怎么处理? |
释义 |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虽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分割房产一方拒绝怎么办 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处理方式:共同共有的房屋分割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产权房的分割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分割,如果有共有人有约定或有其他重大事项的除外。并且,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二、房屋共有人可以卖房吗 房屋共有人可以卖房,单需要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单独卖房; 否则即使买了房房屋也无法过户,而且会构成对其他共有人的侵权。因为法律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三、共有房屋该怎样出售 共有房屋出售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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