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骨折要看具体部位,颅骨粉碎性骨折和颅骨骨折构成轻伤。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 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 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 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 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 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 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 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 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