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不动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根据《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赠与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公证书出来之后和原产权人一起到房管局进行分成赠与。除税费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过户的时候一定需要准备好贷款。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赠与房屋而言包括了五个大税种,从天津赠予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的内容来看,如果房屋是离婚分割和持有人是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等相关情况是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另个四个税种都要依法缴纳。房屋的所有权是证明房屋持有人最好的证明,所以,建议发生房屋赠与后先进行过户,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二、民法典什么样的不动产赠与合同有效 《民法典》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不动产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不动产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动产赠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动产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不动产赠与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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