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具收据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 2、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5、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6、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