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员工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等工作;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接收、审核业务端转来的社保材料,做好社保材料与业务端之间的交接转递; 2、办理医疗补办、新参保、增员/减员、医疗报销、工伤申报等工作;做好社保未完成人员的分析、催办工作;接听员工电话,为各部门员工解决社保问题并及时发布最新社保政策;及时收集社保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变更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库系统更新和资料存档;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相关证件的领取和发放完成公司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