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引产要多久可以要孩子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就算不离婚了,一样可以引产,女方有生和不生的选择权的。男方有生育权,但是最终决定权,是女性。司法解释就是这样的。婚姻期间引产都可以。因为怀孕以后的过程都是女人一方承受的,所以女方有足够的自主权。 一、男女双方都有生育险怎么报销 男女都有生育保险,女方报销的比较多。生育保险男性和女性都可以享受,但享受的项目不同。一般情况下,女方报销相关费用和产假工资,男方在休护理假期间报销工资。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性没有单位,不符合生育保险条件,可以将相关费用交由男性一方报销,但报销比例要低于女性方正常报销比例,约为一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女人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女人怀孕了可以离婚。在结婚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和丈夫离婚的,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但是对于怀孕期间的女性,一般只有女方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是特殊情况不可以。 三、如果是男方侵犯女方生育权怎么处理? 男女双方特别是夫妻双方在要不要生育或何时生育的问题上难以达成生育权一致时,所谓的“男女平等”是无法实现的。而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委屈了男方,但其最坏的结果是双方离婚。而男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毫无疑问,前者可能导致的恶果远比后者严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七章47条,其中“生育调节”一章的第一条就是关于生育权的,它除了规定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外,还规定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按照这一规定,孩子是夫妻二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决定孩子出生的权利。 第三者侵害生育权,受害配偶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或有关单位排除侵害,诉请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男人想要生育,需与女性协商解决。男性与女性都有生育权利,双方的权利实现都依托于另一方的配合,任何一方强行满足自己权利的实现都将是损害另一方的权利。而法律并无强制执行的规定,也无法强制规定必须维护和满足一方的权利。 生育权分为生育请求权、生育决定权和生育选择权。决定孩子是否出生属于生育决定权的范围。当今的主流观点认为,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男方的生育决定权与女性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相比,处于下位阶。如果两种权利发生冲突,男性的生育权应当让步。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女性生育子女要历经受孕、怀孕、生产近十个月的时间,而男方生育子女仅发生性行为即可,女性的投入显然更多,因此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生育权是指公民依法通过两性自然或人工受精受孕、怀胎、分娩以及无性生殖的方法,繁衍养育后代的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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