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证人的证言是在恶意诽谤我,我可以用什么证据来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证人的证言是恶意诽谤,造成对被告人的不利影响,被告人有权提出反驳证据。反驳证据应当能够证明证人证言的不真实性,包括证人的身份证明、证言所涉及的事实、证人的言语和行为等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质疑的,有权提出质证,必要时可以提出辨认、检验、鉴定等证据,也可以要求传唤其他证人作证,或者申请重新进行专门辨认、检验、鉴定;证人对质证和证据有权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6 条:伪证罪,指为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或者陷害无辜,而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提供虚假证言,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以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证人提供虚假证言会被视为伪证罪,被告人可以提出反驳证据。如果证人的证言被证明是虚假的,证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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