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出问题总经理有责任吗 |
释义 | 公司破产总经理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破产财产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一、公司破产总经理要承担责任吗 1、不需要。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破产倒闭,公司以其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承担责任,总经理不需要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破产清算债权人怎么办 具体的办法是,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破产时,公司以其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和责任,总经理不需要个人承担责任。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请债权,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然后按比例分配剩余破产财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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