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四个月能不能办理离婚 |
释义 | 一、怀孕四个月能不能办理离婚 1、怀孕四个月能办理离婚,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女方怀孕四个月离婚彩礼是否能退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也不需要退还彩礼。结婚后离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法律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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