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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房租不给又不搬走怎么办
释义
    欠房租不给又不搬走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定期租赁合同诉讼时效一年。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将会丧失法律效力,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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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9: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