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商务的安全要求包含? |
释义 |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安全性的要求,表现为对系统硬件和软件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系统抵御非法用户入侵的要求等;另一方面是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要求。 (1)信息的保密性:指信息在存储、传输及处理过程中不被他人窃取。 (2)信息的完整性:包括信息在存储中不被篡改和破坏,以及在传输过程中收到的信息和原发送信息的一致性。 (3)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指信息的发送方不可否认已经发送的信息.接收方也不可否认已经收到的信息。 (4)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指交易双方是确实存在的,不是假冒的。 (5)系统的可靠性:指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工作的可靠性,是否会因为计算机故障或意外原因造成信息错误、失效或丢失。 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隐患有: (1)篡改。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的修改,删除或重放(指只能使用一次的信息被多次使用),从而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2)信息破坏。包括网络硬件和软件的问题而导致信息传递的丢失与谬误;以及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而导致电子商务信息遭到破坏。 (3)身份识别。如果不进行身份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坏交易.败坏被假冒一方的声誉或盗窃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而不进行身份识别,交易的一方可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进行否认,相互欺诈。 (4)信息泄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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