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 2.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共同类和成本类六种。 ①资产类科目。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科目,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 股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②负债类科目。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科目。其中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③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 ④损益类科目。包括收入和费用的科目,反映收入的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反映费用的科目有: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⑤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 ⑥共同类科目。包括清算资金往来、货币兑换、套期工具等。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隶属关系分类,可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①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②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分类的科目。为了详细、具体地反映总账科目的核算内容,在总账科目下一般需要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从属于某个总账科目,总账科目统驭其所属的全部明细科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