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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消录用禁考的省份
释义
    公务员取消录用是全国禁考的,即我国的所有省份都有禁考年限的规定,但并不是终生禁考。但是禁考年限跟地域有关,各省市的禁考年限有所不同,有些是两年,有些是三年,有些是五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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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6: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