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帐和现金帐,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出纳工作细则: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