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要房产证复印件能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当事人双方留存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都是合理、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件、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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