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入职公司是查不到之前的工作内容的,只能看出来累计缴费额和年限。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交了社保单看不出来哪个公司给你交的。除非公司的办理人员去社保局专门查,但社保局不轻易给个人查这个的,所以是可以放心的。那么在入职前的面试中,应该也能够对公司的概貌一探究竟了。而这几次的接触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将直面公司环境,从HR或面试官那里了解一些内部情况,窥探员工氛围以及其他关于公司的真实面貌。 工作经历是指应聘者的所有工作历史,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全职的还是兼职的。工作经历是企业选拔招聘人员的主要参考要素之一。 工作经历应包含的内容有: 1、就职日期与离任日期,包括年份和月份。如果工作经历有间断,只列出年份亦可。 2、就职公司的公司全称,如可能,还应提供所在部门名称及母公司名称。 3、工作地点,就职公司所在的城市或区域,以及应聘者工作所在的城市或区域。 4、职务或职位,对于不同的企业,相同的职务可能会有不同的工作内容。 5、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__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