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 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 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法定代理人有哪些权限和地位 由于法定代理是以亲权或监护权为基础的,因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非常广泛。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他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负有的诉讼义务,他应当代为履行,法定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被代理人居于同等的诉讼地位,其代理权不受限制,他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一切诉讼行为,既有权处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有权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如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等等。 尽管如此,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他不是实体权利的直接享有者和实体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因而,法定代理人所为诉讼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的当事人承受。当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进行中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而又没有其他法定代理人继续代为诉讼时,诉讼程序应当中止。 三、法定代理有哪些特点 1、代理权产生的基础特殊; 2、代理对象特殊。(无诉讼行为能力) 3、代理人范围特殊。即仅限于对被代理人享有亲权和监护权的人。 综上所述,法定代理人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某些特定的人是法律强制要求其称为代理人的,而这些人一般就是法定监护人,由于被监护人不能够行使民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其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