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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关黑码怎么申请
释义
    海关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1、确认执法机关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
    海关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一)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海关作出的收缴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决定不服的;(三)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四)对海关作出的扣留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证或者其他财产,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五)对海关收取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六)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七)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等其他涉及税款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以下简称纳税争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或者行政审批事项,海关未依法办理的;(九)对海关检查运输工具和场所,查验货物、物品或者采取其他监管措施不服的;(十)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不予放行、责令改正、责令拆毁和变卖等行政决定不服的;(十一)对海关稽查决定或者其他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十二)对海关作出的企业分类决定以及按照该分类决定进行管理的措施不服的;(十三)认为海关未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或者对海关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服的;(十四)认为海关未依法办理接受报关、放行等海关手续的;(十五)认为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或者其他费用,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六)认为海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的;(十七)认为海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十八)认为海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前款第(七)项规定的纳税争议事项,先向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三、申请方式书面申请,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四、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海关滞纳金怎么计算
    1、在实际计算纳税期限时,应从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当天不计入。
    2、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星期
    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如果税款缴纳期限内含有星期
    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则不予扣除。
    4、滞纳天数按照实际滞纳天数计算,其中的星期
    六、星期天或法定假日一并计算。滞纳金指因未在海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它也是一种罚金。
    海关增值税怎么算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215;增值税率进口增值税计算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进口关税、代征增值税。
    海关部门立案会怎么样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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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