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宰走了,谁来继承家产? |
释义 | 户主死亡后,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继承户主地位,先注销原户主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居民户口簿是证明身份和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户口登记的变更和更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户口簿上做任何记载。户口变更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提供户主死亡证明并注销原户主户口。 法律分析 一、户主死了应该谁继承户主? 户主死了应该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继承户主,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二、户口本使用规定是什么?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主的变更都是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的,主要是需要户主的死亡证明,对户主户口的注销,到了派出所以后,自然会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逐步完成对户主的变更。户口本上面一家之主的填写,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家里面如果有成年的孩子,原户主去世,户主填写成孩子也可以。 我们国家对于户口这方面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家庭当中必须要有户主,当然如果户主已经去世,可以由其他的成年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进行护主的更换,当然首先需要对于原来的户主进行注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主去世后,应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继承户主身份。具体操作步骤为,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携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居民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应由户主或本户成员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户口登记机关是唯一有权进行户口登记的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户口本上作任何记载。如有人员增减或登记事项变动,应及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缴销居民户口簿。请您按照法律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主变更手续,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