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浓烟、弯道、坡路等视线不良或者需要借助照明设施时,应当开启车头灯等照明灯具。如果驾驶人在夜间行驶时忘记开启车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浓烟、弯道、坡路等视线不良或者需要借助照明设施时,应当开启车头灯、示廓灯、示位灯、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照明灯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或者不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