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分为第一和第二顺位,前者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后者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将平均分配给每个继承人。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分配;若没有,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将在每个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他们进行分配。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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